她总算开口说话了,奈何语气漠然,将本就压抑的气氛搞得更是尴尬,我坐正身子直面她的愤怒,早已没了往日里的嬉皮笑脸。缓缓的伸手指着床上的思骁,我直勾勾的盯着墨絮:
“你可以对很多人和事心狠手辣,我都能理解,因为你是个商人。思骁的母亲是青楼里的头牌。
一个只有五六岁的孩子生下来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从小生活在烟花之地受尽冷暖。
他的母亲被那些达官显贵活活折磨致死,而且就死在我的眼前,我却无能为力。她临终时将思骁托付给我,我答应她会找到这孩子的父亲。
可现在呢?我好心相救的人却要这孩子的命!想不明白,被称作澹台的这家人与你有什么纠葛,让你恨到连无辜的孩子都不肯放过。但不会改变的是,我不容许任何人伤害到思骁。”
语毕,空气里只剩下诡谲的静谧,墨絮并没有因为我声情并茂的述说而变得动摇,她的目光冷冷的落在思骁的身上,最后别开头不再理会我。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为了思骁的安全,也为了不能让墨絮逃走,我只能选择熬个通宵守住阵地,所以就那样跟赌气的墨絮坐在凳子上玩起了干瞪眼。
墨絮一直紧抿双唇,我灵光一闪,既然大家都不睡觉,那么还是留作纪念吧,于是我从包里取出ipad开机,并且点开了相机模式,对着墨絮咔嚓拍了一张。
“你这是在做什么?”
墨絮看着我手中的稀奇玩意冷冷的问着,我重新坐回到她的身旁,打开前置摄像头:“来,笑一个。”
我咧嘴一笑,墨絮并没有配合我,只将目光也落在屏幕上,有些生硬的可爱,咔嚓一声,便生成了图像。
我打开相册翻起里面的照片,恍如隔世一般,那都是我在现世里留下的美好回忆,有美食也有风景,有穿着便装的自己。墨絮坐在一旁,她没有好奇的追问我手中的东西从何而来,就那样默默随我一张一张的翻看。
我有些想哭,心中陡然升起的孤独感,没有人能理解,也没有人能帮到我,或许我太过乐观,心底深处还在奢望着我能回到属于自己的国度,但是绝望感随着日子的累积在疯狂滋生,随时都有可能侵占我的神经,让我崩溃。
“原来,你不穿长袍是这个样子,更像个女孩。”
墨絮突然拉开话题,我侧头看了看她,扬起眉头:“长袍太碍事了,我们那里的人都是衣服裤子分开来的。”
我没有再在意自己被怀疑是女儿身的事情,轻松的搭着墨絮的话。气氛好了许多,我开始讲述起在天.朝里的奇闻趣事,墨絮听的痴迷,最后也随着我淡淡的笑着。
知道天色泛起鱼肚白,是时候要分开了。我起身将ipad装进包里,思骁这一觉睡的可够久,我拍拍他的脑袋让他快些醒来。
墨絮依旧岿然不动的坐在椅子里,她就那样静静的看着来回走动的我,直到我抱着思骁背着包矗立在她的面前。她站起身,抬手揉了揉思骁的脑袋:
“若这孩子不是澹台家的人,我想,我能接受当他的继母,给他一个家,而你,一定会是娶我的那个人。”
我诧异的看着墨絮,真的没有想过将一个人的心牢牢的锁在自己的身上,而我又何德何能让这么一个能干又有魄势的人倾心呢?
只可惜,徒留不完满的遗憾,我是有负于墨絮的,我伸手覆在她的脸颊上细心的叮嘱:“此去一别,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墨絮姑娘,你的心意我全都明白,奈何缘分未到事事难料。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思捷,告辞了。”
我转过身,不能再逗留了,哪怕墨絮此刻无心为难我,但她的手下怕不会这么容易将我放过。突然身后一双手将我牢牢抱住,我能感受到墨絮的身体在抖动,她的脸颊贴在我的颈间,有湿热的液体落在我的皮肉之上。
“季思捷,我喜欢你。这是一种想跟你过日子的情愫,它们在我的心里作祟。”
突如其来的表白,像春风拂过我的神经,我有感受到怦然心动的暖流。不知道此刻的墨絮有多脆弱,但她哽咽的腔调让我也跟着难受起来,她终是松开了双臂将我朝前推了推:
“千万别回头,我怕我会舍不得。走…赶紧走!”
我红着眼眶吸了吸鼻子,顿足停留本想说些什么,但最终都在嘴边化为乌有,我紧皱着眉头,理智战胜了所有,我跨着步子推开木门狠心的离开了客房。
用最快的速度结账,不忘让掌柜准备了一堆干粮,思骁双手挂着我脖子迷迷糊糊的,我提着食物跑进马厩,将他放进马车安顿好,便扬起鞭子抽打了马大哥。
一路驰骋,按着老规矩向城门的侍卫行了方便,很是顺利的离开了德一府,喧哗热闹与我背道而驰,当渐行渐远时,心里油生起莫大的悲伤。
我何尝不舍,但不能为了儿女情长,抛却掉自己的初衷,我不仅要找到思骁的父亲,我更大的目的——势必要将害死菡萏的家伙绳之以法。
若这天下世道浮华,背后全是险恶,不容许我这样去做。那么,就算哪咤闹海,我也要把这个国家重新洗牌,让它从头来过。
菡萏衣衫不整,华颜消散的悲情画面在脑海里疯狂乍现,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抽打着鞭子,让马大哥尽全力跑起来。
我咬牙切齿的对着空旷山林嘶吼长啸:
“出发!去舜都!”
作者有话要说: 26、27两章一起更,就问开不开心?
第27章 江湖
抛却掉所有不舍,我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尽管赶往舜都事不宜迟,但我还是秉持一路风光无限好,千万不可浪费的乐观心态。再说了,思骁也是难得遇到这样的旅行,就当是游山玩水'自驾游'吧。
于是,我们一路走走停停,见山转山见水玩水,其实荒郊野岭不见人烟并不可怕,这轩国的治安远比现代要好得多,因为,你根本就看不到人影。
就这样游山玩水好几日,直到我们的干粮储备开始告急,我才意识到接下来的行程该是回归正途了。
这一路走来硬是不见一处驿站歇脚,连炊烟屡屡的村庄也没有一个,我心里有些打鼓,我去,季思捷,你该不会走错地方了吧?
算了算了,大不了饿死在路上,那不如燃尽生命的驰骋吧!于是赶了一天一夜,马大哥的口粮快要绝尽之时,天无绝人之路啊,我终是见到了驿站!
“思骁思骁,快出来!”
我兴奋的叫着他,小家伙很快便探出脑袋好奇的张望着:“季哥哥,怎么啦?”
“驿站,驿站到了,我们可以好好大吃一顿啦!”
将马大哥牵进马厩,向店家买了些口粮喂着它,我伸手摸了摸马大哥的头,信誓旦旦的说着:“等咱到了舜都安定下来,给你找个师傅好好做个SPA,顺便…再给你找个女朋友,辛苦你啦。”
回到店里好不容易找到空桌,我拉着思骁急忙占座,瞧了一遍四周,铺面不大的食店挤满了赶路的人。这时店小二跑了过来一边擦着桌子一边询问:“客官,需要吃些什么?”
“给我来五个大馒头!再炒两个小菜,有肉有菜就行,对了,再来一碗蛋花汤。”
“好嘞!”
目送了小二离开,思骁耷拉着脑袋,看样子是饿坏了,我揽住他的肩头,静候上菜。这时,门口走进一男一女吸引了我的目光,他们的扮头并不突出,但那男子身上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手中一把带鞘的长剑倒是很显眼。
他们环顾一周后目光落在了我这里,没有过多犹豫,直接抬起步子朝我走来。该不会是墨絮的人吧?我警惕的将思骁拉进怀里,直勾勾的看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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