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被净身出户赶出家门的方氏一家无疑是可怜的,年纪轻轻却成了孤家寡人的陈淮也很让人怜惜,可当双方即将成为一家人,却莫名的让人有几分艳羡。
平山村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上门女婿了,起初听到这个消息,村民们没有一个人相信,毕竟陈淮是有真才实学的还没到养不活自己的那个地步,怎么会想不开去做上门女婿呢?
可当方氏喊了沈陈两族的族老去家里吃饭,商议两个孩子的亲事问题,平山村众人才惊觉,这竟然是真的。
可事实上这门亲事远不是村里传的那样,陈淮是上门女婿。
“我家是个什么情况,几位叔伯都是知晓的,我娘家那边跟断亲没什么两样,老宅那边不待见我们,以后也指望不上,阿淮这边也是孤零零一个人。”
古代社会多少都有点男尊女卑,这样的场合一般都是男人在桌上谈话,女人在厨房忙活,但沈家不同,唯一的男人沈惊秋不顶事,商谈亲事总不能只有两族族老吧?是以方氏和两个当事人都在桌上。
方氏说着叹气道:“阿淮是个好孩子,这也是两个孩子的缘分,上门女婿这个话咱也不说了,往后相互帮衬在一块生活,生了孩子是姓陈还是姓沈,也只凭两个孩子自己做主。”
沈惊春坐在方氏身边,一直在走神。
她根本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居然这么快,明明去相看赵三郎才是昨天的事情,可昨晚陈淮与方氏单独谈了话之后,事情就成了这样了。
桌上长辈们已经谈到了婚期。
陈里正当然是想越快越好,沈族长也是这个意思,陈淮从到沈家养病开始,到现在也有一个多月了,出了陈二媳妇那事之后,村民们表面上不说,可背地里总免不了说三道四。
方氏却想到闺女说的,玉米十月就能收获的事来:“本来家里两间房也够住了,但若是两个孩子成亲,就不好再像现在这样住着了,且我家那五亩地里的庄稼过不久也能收了,干脆就将婚期定在十二月吧,也正好趁这个时间将房子建起来。”
沈惊春能挣钱会挣钱,以后家里的日子会越来越好,当着几个族老的面,方氏也没想着藏着掖着,毕竟在沈惊春的计划里,家里这五亩玉米,是有一亩要留种的,明年她的计划是带着村里人一起种玉米。
沈家那五亩荒地,村里人是去看过的。
如今天气越发冷了起来,要是任由它自由生长,只怕等霜降之后,玉米就全被霜打死了,所以沈惊春最近的异能输出加大了力度,只一个多月,玉米已经长的很高,开始抽穗了。
这是新鲜物种,旁人根本不知道怎么种植,只看的啧啧称奇。
沈陈两家的族老,都是种田的好手,平日里沈家孤儿寡母的,就算是好奇,也不会随便上门询问,如今倒是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好好问问这件事。
“是叫玉米吧?我瞧着是个稀罕物,到叫我想起来之前的寒瓜来,听你娘说这是你在县城买回来的种子?”
陈里正能当稳这个里正,自然是有过人之处的,他隐隐觉得,或者沈家丫头能带着平山村再上一层楼。
沈惊春点了点头道:“不错,是县城买回来的,只是后来再没见过这人。”
陈里正丝毫不怀疑这话里的真实性。
要不说有的人就是运气好呢,平山村离县城近,村里每天去县城的人也不少,怎么人家就碰不到这样的好事?
“那这玉米是只能秋天种,还是四季都能种呢?”
沈惊秋听出陈里正话里的试探,加上她本来也有意让村民跟着一起种,干脆道:“说起来这个,我本来是想等玉米收获之后再说的,这玉米也要看地方,咱们南边气候温暖,一年可以种两次,我家这一茬说起来其实有点晚了,等留种之后,里正爷爷你帮忙问问明年可有人想种这个,我只留一亩种,先紧着本村,剩下的种子再往外卖。”
祁县这样的地方,同一品种的玉米是没法种两季的,沈惊春之所以敢这么说,不过是仗着自己有空间在手罢了。
但陈里正等人可不知道这些,听她并不藏私,全都很高兴,连声夸她善良大义。
饶是沈惊春两世为人,在这样的夸奖下,也有点遭不住,当即便借口说去烧午饭,拉着方氏溜了。
这顿午饭也算是定亲宴了,虽然来的人不多,但方氏依旧准备的很充分,一早托人从县城带回来了猪肉,又从村里养鸡的人家买了两只鸡,一只红烧,一只放了菌菇炖汤,再有一条清蒸的鲈鱼并自家菜园子里长的水灵灵的蔬菜若干。
一共九菜一汤凑了个十全十美。
借着酒意,一顿饭吃了一个时辰才散。
沈惊春起先还在桌上作陪,但几位族老们几杯酒下肚,就开始天南地北的吹起牛来,沈惊春耐着性子听了会,实在是忍不下去,便将这个艰难的重任交给了陈淮。
此刻人一走,她才从后院回到了前院,准备收拾残局。
一进屋就见陈淮正趴在桌边睡的迷迷糊糊,沈惊春走过去拍了拍他,陈淮一睁眼见是她,低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又闭上了眼睛。
沈惊春忍不住扶额。
今天叫人过来吃饭,自然是准备了酒的,是一小坛沈族长送来的米酒,两斤左右的量,六个大老爷们居然就喝成这样。
沈惊春看了一会陈淮,本想叫沈惊秋来给他弄回房,结果他人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去玩了,喊了两声也没人应答,索性她就自己将陈淮抱回了西屋。
沈惊春将人放下,给他脱了鞋和外衣盖上被子,没有立刻离开。
自从陈淮住进来,沈惊春就很少到西屋来了,沈惊秋虽然小孩心智,但方氏教导的很好,是个爱干净的人,陈淮更是将自己的私人物品收拾的整整齐齐。
此刻,他常看的书摞成一摞,就摆在木箱上。
沈惊春随手拿起最上面一本,出乎意料的是,这是本讲水利的书,且还是本手抄本。
她将手上这本放下,又翻了几本,无一例外全都是手抄本,看字迹应该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自然,这人除了陈淮本人不做他想。
沈惊春放下书,心情复杂的出了门。
……
方氏以前还在沈家的时候,家里都是听沈老太太的,她只要铆足了劲干活就行,其他的也轮不着她操心,泥瓦匠这些根本也不认识,找工匠买材料这些事,便全权交给了沈族长家的二儿子沈延南。
他是个办事效率很高的人,没两天便找好了泥瓦匠准备开工。
“我手头还有些钱,既然要做,就干脆一步做到位吧,我是想着把这三面都建上房子。”
平面图是沈惊春自己画的,因院子很大,所以与传统的四合院不太一样,东厢厢房往后又退了一间房的距离,挡不着正房,这样也能保证正房的采光。
院子的长宽是大致量过的,房子的尺寸也标在了图纸上,接下这趟活的杨工匠一看就道:“这个尺寸,全部用青砖上面盖瓦的话,花费可不小,没有一百两打不住啊。”
这要是在重阳节前,别说一百两,就是十两沈惊春都舍不得,但是现在手上有钱了,她也不想省着,毕竟钱这个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银钱上问题不大,只是我觉得如今的房子采光有点差,不知道除了大家普遍在用的窗纸,还有没有其他的更透光的替代品?”
古代的窗户采光是真的差,有的时候明明已经日上三竿了,屋子里光线还是很暗,家里不仅有陈淮这个读书人,偶尔她还要画图,碰上太阳不烈的天在外面还行,可到了冬天再去外面那就是去找罪受。
“这还真有。”杨工匠从兜里拿出一个物件递给沈惊春道:“也是近两年才出现的,唤作明瓦,府城那边已经很常见了,县城里不少有钱人也都将家里窗户换上了这个,只是价格比较昂贵,成□□头大小的一片便要一百文,按照图纸上这个窗户尺寸来算,恐怕一扇窗怎么也得要一百片。”
明瓦是半透明状,单就采光而言,比玻璃差的不是一点半点,但绝非是窗纸可比。
一百乘一百就是一万,换算成银子,也就是说一扇窗户就要十两银子。
不说沈延南,就是杨工匠带过来的徒弟都忍不住咂舌:“我滴娘呀,这也太贵了吧,照这么算,这新房子建好,单单只是窗户都要花费将近一百两了。”
这话听的沈惊春直皱眉。
二百两银子她是有,但一下建这么大的青砖房,已经够打眼了,要是全部换上明瓦窗,岂不是明摆的告诉别人我家有钱?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可转念一想,等玉米出来卖了钱,是瞒不住人的,到时候别人一样知道这家有钱。
一时间沈惊春纠结不已,到底要不要将家里的窗户全部换成明瓦窗。
等晚上上了饭桌,沈惊春就将这事说了,想问下大家的意见。
方氏听的直抽气,十两银子的窗户,这要是真住了,晚上还睡得着吗?
连在侯府见过世面的豆芽都忍不住咂舌。
陈淮想了想,放下饭碗去了西屋,没一会就拿了个小匣子出来直接放到了沈惊春面前。
她打开一瞧,里面是三个簇新的银锭子,十两一个就是三十两。
沈惊春瞬间就被这三十两带歪了想法。
陈淮怕不是受虐狂吧?有这三十两银子,吃香的喝辣的它不香吗?再不济修修房子也行啊?至于把日子过的那么苦?
这人神经病吧!
第27章
杨工匠家住县城,自己有辆骡车,每日来往平山村也算方便,平日里家里要吃的肉菜,方氏多半也托他一并从县城带来。
除他自己外,一同来沈家做工的,也就是两个十五六岁的徒弟,余下的人都由沈族长家出了,加上沈惊秋,十个人选了最近的黄道吉日开了工。
沈惊春家这么大动静,不少村民都跑来围观,看到一车一车拉过来的青砖,那是羡慕又嫉妒,酸话说了一箩筐,反倒是先前与沈惊春发生过不愉快的几个妇人缩着脑袋像个鹌鹑一样。
原先这几个妇人对沈惊春的话还有点怀疑,现在是完全信了,如果不是侯府给银子,就凭方氏孤儿寡母的,怎么可能起这么大的房子。
沈惊春不知道一个房子就让人想到了这么多,房子开始建,家里就一直闹哄哄的没个安静日子,好几日她刨木头的时候都被忽然的动静吓到了,差点刮到自己的手,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索性就将手里的活放下,开始往地里跑。
玉米已经开始抽穗了,那就离能吃也不远了,要不是季节的问题,沈惊春是肯定不会铤而走险种玉米的,别看现在这五亩地的玉米种出来能卖个好价钱,可来年跟别人一起种,人家的玉米没有木系异能滋养生长缓慢,就会发现问题了。
种玉米的时候,手里没啥钱,她是硬着头皮去种的,现在手里有钱了,又不忍心这五亩玉米坏掉,只能破罐子破摔,先将这一茬玉米种好再说,等到了来年,村里人发现两茬玉米收获时间相差那么多,她就一问三不知好了,反正是外来物种,咱也不知道呀!
原本往玉米地跑,一是为了躲清静,二是现在天越来越冷,玉米对异能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可连着跑了几天,沈惊春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照理说她家这五亩地的位置很偏,应该很少会有人过来才对,可连着几天,沈惊春都发现有人在附近晃荡,而且一旦她靠近,那晃荡的人就跑没影了。
这明显是做贼心虚啊!
五亩地的占地面积已经不少了,这五块地又都连在一起,玉米长高了从这头根本瞧不见那头,沈惊春围着地转了一圈,就见靠山那边被人薅走了不少还没成熟的玉米棒子,连带着玉米杆都被弄倒了几根。
这是遭贼了?
沈惊春简直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会对这么小的玉米下手,可转念一想,别人都没吃过这个,根本不知道玉米什么时候能吃。
她想了想,脚下生风麻溜的回了家。
沈志清见她像阵小旋风一样跑了回来,还当是出了什么事,忙问道:“咋了妹子?”
沈家其他几位叔伯兄弟一听沈志清问,也都关切的朝她看去。
沈惊春心头微暖,也没瞒着他们:“我家那玉米地遭贼啦。”
“啥?贼?哪个丧了良心的啊?”
建了几天房子,偶尔听沈惊春提起,众人也对那五亩地有了了解,知道这玉米起码还要二十天才能吃,这么个稀罕物,等成熟之后,每一支都是钱,现在就去偷,可不就是霍霍钱?
“不知道,我这几天就瞧着不对,原本还想着可能是有人从那一块上山,可连着几天下来,总觉得不对,绕着转了一圈才发现玉米被霍霍了不少。”
这玉米最初定价可是十五文一支的,就沈惊春看见的那一块就起码被薅走了百来只,这怎么算都是一两多银子。
方氏正在院子里摘菜准备烧午饭来着,听到玉米被霍霍了,也心疼的不行。
“这样下去不行啊,还是得找人去那边看着,别玉米还没长好就没人霍霍光了。”
沈惊春点点头,现下农忙过了,村里很多年轻都想着外出务工挣点过年费,如果找人去看地的话应该很好早,但关键是,这不是有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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